******有限公司汾石
高速公路施工总承包项目部LM3分部临时用地的公示
根据《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》(自然资规[2021]2号)、《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************有限公司汾石高速公路施工总承包项目部LM3分部临时用地的情况公示如下:
******有限公司汾石高速公路施工总承包项目部LM3分部
2.2.拟使用临时用地村委:罗村镇马家庄村
3.拟使用临时用地用途:水稳拌合站和混凝土拌合站临时用地
4.拟使用土地面积:2.1031公顷
5.公示期限:2024年4月7日-2024年4月12日
拟使用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、使用权人及其权利人,对拟定土地如有异议,请于2024年4月12日前向我局反应。
联系电话:0358-******
******资源局
2024年4月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