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山西省农业农村厅《关于印发2024年秋粮“一喷多促”实施方案的通知》(晋农发〔2024〕119)文件要求,为保障我县秋粮生产,现就公开遴选飞防主体有关事宜公告如下:
一、服务实施内容
重点对播种较晚处于灌浆期作物开展“一喷多促”,根据近期市病虫测报站病虫监测报告,三代黏虫、二代玉米螟、穗腐病仍处于高发期,本次喷防服务主要喷施杀虫剂防治玉米螟、黏虫等虫害,减少来年虫源基数,喷施杀菌剂防治穗腐病、黑粉病等,减少病源留田,喷施磷酸二氢钾等水溶液,增加生育期,增加营养、增加产量。主要作物包括玉米、高梁、谷子、马铃薯、大豆等粮食作物,喷施植物生长调节剂,促进营养吸收。
二、服务单位作业条件
(一)服务主体。承担防治任务的服务主体须在工商部门注册,在植保专业化统防统治作业服务中无重大安全事故,有足够数量的植保无人机、操作人员、技术工人等,有较好的服务信誉度,能够保证服务质量,优先选择本地专业化服务组织和村级服务组织。
(二)作业人员。从事设备操作人员应具有培训合格证书或飞防资格证书。
(三)监控网络平台。所有投入施药作业的植保无人机、喷杆喷雾机须具有统一的实时监控网络平台,接入统一监控平台进行监测。
1.植保无人机监控网络平台应可以实时显示和追溯查询作业时间、地点、作业轨迹、作业亩数、飞行高度、飞行速度、喷幅或横移间距、亩施药液量及总施药液量等施药作业相关参数。
2.喷杆喷雾机监控网络平台应可以实时显示和追溯查询作业时间、地点、作业轨迹、作业亩数、行走速度等作业相关参数。监控网络平台设定的施药作业喷幅经实际作业检测后确认。
三、作业要求
(一)作业时间。服务主体科学安排施药作业时间,植保无人机应在风力不高于3级时施药。
************农村局将根据作物病虫推荐部分用药。
(三)作业质量。用足药、用够水,均匀喷雾,不得漏喷、重喷、空喷。
(四)作业补助方案。本次喷防和用药补助暂定每亩10元,将根据用药情况最终确定,采取先服务后补助。
四、遴选方式
******农村局审核后与服务组织签订喷防服务协议。
五、截止时间
材料报送时间截止到2024年8月25日17:00。
六、报名地点
交城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,联系人:郭丽宏,联系方式:******
一、服务实施内容
重点对播种较晚处于灌浆期作物开展“一喷多促”,根据近期市病虫测报站病虫监测报告,三代黏虫、二代玉米螟、穗腐病仍处于高发期,本次喷防服务主要喷施杀虫剂防治玉米螟、黏虫等虫害,减少来年虫源基数,喷施杀菌剂防治穗腐病、黑粉病等,减少病源留田,喷施磷酸二氢钾等水溶液,增加生育期,增加营养、增加产量。主要作物包括玉米、高梁、谷子、马铃薯、大豆等粮食作物,喷施植物生长调节剂,促进营养吸收。
二、服务单位作业条件
(一)服务主体。承担防治任务的服务主体须在工商部门注册,在植保专业化统防统治作业服务中无重大安全事故,有足够数量的植保无人机、操作人员、技术工人等,有较好的服务信誉度,能够保证服务质量,优先选择本地专业化服务组织和村级服务组织。
(二)作业人员。从事设备操作人员应具有培训合格证书或飞防资格证书。
(三)监控网络平台。所有投入施药作业的植保无人机、喷杆喷雾机须具有统一的实时监控网络平台,接入统一监控平台进行监测。
1.植保无人机监控网络平台应可以实时显示和追溯查询作业时间、地点、作业轨迹、作业亩数、飞行高度、飞行速度、喷幅或横移间距、亩施药液量及总施药液量等施药作业相关参数。
2.喷杆喷雾机监控网络平台应可以实时显示和追溯查询作业时间、地点、作业轨迹、作业亩数、行走速度等作业相关参数。监控网络平台设定的施药作业喷幅经实际作业检测后确认。
三、作业要求
(一)作业时间。服务主体科学安排施药作业时间,植保无人机应在风力不高于3级时施药。
************农村局将根据作物病虫推荐部分用药。
(三)作业质量。用足药、用够水,均匀喷雾,不得漏喷、重喷、空喷。
(四)作业补助方案。本次喷防和用药补助暂定每亩10元,将根据用药情况最终确定,采取先服务后补助。
四、遴选方式
******农村局审核后与服务组织签订喷防服务协议。
五、截止时间
材料报送时间截止到2024年8月25日17:00。
六、报名地点
交城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,联系人:郭丽宏,联系方式:******