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《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〈试行)》(中办发(******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<全省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实施意见《试行)>的通知》《晋办发(2013)20号〉等文件规定,现就石楼县新建100MW/50.43MWh独立混合储能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调查工作向公众进行信息公示,征求公众对决策事项在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和建议。
一、项目概括
拟征收灵泉镇马村集体土地面积1.6397公顷(24.60亩),塔子上村集体土地面积0.3940公顷(5.91亩),共拟征收集体土地2.0337公顷(30.51亩)。
该建设用地项目属于县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类(储能)基础设施建设项目,是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土地。
二、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
公示对象为区域内以及可能受新建项目影响的群众和企事业单位,具体如下:灵泉镇马村、塔子上村共2个行政村。
三、公示期限
自本公示发布起10个工作日内。
四、意见反馈形式
公众可以通过电话、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自己的意见。
五、联系方式
******有限公司
联系人:郭常盛
电话:******
******人民政府
2024年6月25日